引言:用人单位面对工伤事故伤者高价索赔该如何维权?近日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李志敏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黄某在工地上工作时,不慎被楼上掉落的钢管砸伤肩部,经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现在黄某以工伤为由向A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316856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87元;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1178元;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68630元;4、误工费48937元;5、护理费9000元;6、住院伙食费9000元;7、营养费1800元;8、后期医疗费11000元;9、被扶养人生活费26924元;10、鉴定费1300元;11、精神抚慰金10000元;12、交通费1000元。A公司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后,委托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李志敏律师代理本案。
申请人观点:
我是老木工师傅,2020年11月28日,我在A公司的工地上工作时,被楼上掉落的钢管砸伤肩部,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我又委托常德市司法鉴定中心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事项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是:误工期150日、护理期45日、营养期60日,医疗费用4万多元。根据上述工伤和伤残两份鉴定内容,我们提出的12项请求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计算赔偿,恳请支持。
被申请人观点:
对黄某构成工伤和九级伤残无异议,伤者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公司已经全部支付,单位给黄某购买了工伤保险,现在正在走工伤保险申报程序。黄某请求申请的金额过高,仲裁委依法裁决该我们承担的部分,我们承担。
劲鸣律师观点:
1、A公司已为黄某购买了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护理费、康复治疗费、住院伙食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A公司无需赔偿。
2、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不能同时请求。本案属于工伤保险待遇案件,黄某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赔偿请求项目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应当全部予以驳回。
3、黄某不能证明其工资标准,应参考常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月工资。
4、关于护理费。A公司只需支付黄某住院期间(24日)的护理费,出院后护理费由保险基金支付。
处理结果:
劳动仲裁委员会大部分支持了代理人意见,黄某提出的316856元仲裁请求,仲裁委仅支持了46301元。具体裁决结果如下:
一、A公司向黄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89元;
二、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2112元;
三、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6500元;
四、驳回黄某其他仲裁请求。
收到仲裁裁决书后,A公司对李志敏律师给予了高度好评:“律师找对了,真能省钱,下次有事还找你们。”
劲鸣律师提示:
一、用人单位最好及时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若发生工伤事故,能省不少钱。
二、工伤事故索赔和人身损害索赔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同时要求赔偿。
三、劳动者不能证明工资标准的,可以参考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四、用人单位遇到工伤事故受害者“高价索赔”,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