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学音乐出身,弹得一手好琴,是学校的音乐老师,面容娇好,极具书香气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上门介绍的人络绎不绝。这次别人给她介绍的是一名医生,小伙子姓张,人长得一般,但对小雅一见钟情,为了能赢得小雅的芳心,小张经常给小雅送花、送水果,还在小雅家楼下唱歌……半年后,介绍人带着小张及其父母来小雅家提亲,并拿来18万元作为彩礼。三个月后,小雅得知小张有过一段婚姻便提出了分手,小雅的父母也反对这桩婚事,并要把彩礼退还给小张。小张拒绝接受,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地道歉。小雅的父母坚持把彩礼退给他,小张再次拒绝接受并承诺会对小雅好。最终小雅被小张打动了,不久,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两人的家庭环境、生活习惯不一样,生活中难免有冲突。眼看小雅就要生孩子了,婆婆却因为老家有事走了。孩子出生后,小张嫌孩子吵闹竟自己在外面租房一个人住。小雅父母眼看从小捧在手心的女儿一个人操劳,心疼她为她请了一个月嫂。两家的矛盾还是不断,一天,因为照顾孩子的事,婆婆和小雅发生了口角,小雅实在不能忍受婆婆难听的辱骂,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小张得知后和父母一起来到了小雅家,在她家大吵大闹后把孩子放在了小雅家扭头就走了。自此,再没有去看过孩子,也没有给过孩子的抚养费。
分居之后,小雅认为二人无法继续生活便向法院起诉离婚。小张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认为二人感情未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两人关系并未好转。为了让小孩有个好的成长环境,小雅多次和小张协商,希望他能承担父亲的责任,支付孩子抚养费并多看看孩子。但小张既不给钱也不看孩子。小雅说离婚,小张就要小雅退还18万元彩礼。小雅的父母叫来了小张,希望能和平分手,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没想到小张居然在小雅家撒泼打滚,然后一走了之。因探望孩子,两家发生了更大的冲突:小张的父亲在网上发贴,捏造事实,诋毁小雅父母,给小雅一家造成了极大伤害。小雅终于看清了这个昔日的枕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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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决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她走进了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家事法务部。杨勇、田芳律师接待了她。杨勇、田芳律师认为小雅曾经起诉离婚,再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而小张要求返还彩礼没有法律依据。小雅决定委托杨勇、田芳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开庭时小张仍答辩不同意离婚,并称当初给付小雅的18万元实为交给小雅母亲保管的积蓄,不是彩礼。如果小雅返还18万元,他就同意离婚。小张还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律师当庭指出,法院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后发生的事情造成两人感情彻底破裂;小张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彩礼是小雅母亲代为保管的积蓄,且小张父亲举报信中承认18万元是彩礼,本案的彩礼依法不需要返还。孩子从出生起就和妈妈在一起生活,且还不到2岁,依法由妈妈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小雅离婚的诉求予以支持。18万元是彩礼不是代为保管的积蓄,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孩子的抚养权归小雅,小张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劲鸣家事法务部点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是小雅不需返还彩礼的关键法律条文。